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 规范外部 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 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报批的重大 披露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 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
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及相关重大事项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 由经办人员向接收单位或人员提供《内幕信息保密提示函》(见附件1),并要求对 方接收人员签署《回执》(见附件2),回执中应列明使用报送信息的人员情况。 留本部门存档,原件交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备查,董事会办公室将外部单位相关人 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文件、网站、其他公开媒体上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
信息,除非与公司同时披 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 我国《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监管规则将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的信息界定为内幕信息,上 本公司此次报送给贵单位/阁下的相关材料属于未公开披露的内幕信息,现根据证 2、贵单位/阁下以及接收、使用本公司报送的材料的所有相关人员为内幕
信息知情 人,负有保密义务。在本公司依法定程序公告相关信息前,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 露相关材料涉及的信息,也不得利用所知悉的本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 3、贵单位/阁下及知悉本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在对外提交的或公开披露的文件 中不得使用本公司的未
公开信息,除非本公司同时公开披露或已经公开披露该信息。 4、贵单位/阁下及知悉本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如因保密不当致使本公司的未公 5、贵单位/阁下及知悉本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如违规使用本公司报送的未公开 信息,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其所知悉的 本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本公司将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本公司将移 6、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本公司需将贵单位/阁下以及知悉本公司相关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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